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来说,福利院领养孩子是不收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及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不收费。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公告费由收养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缴纳。收养孩子不需缴费,但须一定条件:,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五周岁。,3.无子女。,4.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领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领养成年人除外。,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领养小孩需要以下的流程:,1.申请。一般需前往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2.审查,3.予以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收养关系是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所以没有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无效收养行为】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