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食品 经营许可证 变更法人需要走新修订的《 食品安全法 》规定,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应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新法实施以前所取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则该证仍然有效。如果旧证要变更 公司名称 或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则应该按照新证的程序办理新证。因此,现在这样的情况,不存在旧证变更问题,而是应该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申请换发新版本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法律客观: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一)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