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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房屋租赁留置权的行使范围有哪些
释义
    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有: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二)出租方合法占有承租方的动产;
    (三)承租方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四)留置的财产与债权应基于同一租赁关系;
    (五)实现留置权前出租方必须确定承租方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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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3: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