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管拿走了秤需要开证明吗 |
释义 | 一、城管拿走了秤需要开证明吗 城管收东西需要开证明,如果不开证明算违法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权。城管有权暂扣物品,但需要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现场清点物品,出具暂扣物品告知书。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了罚款,可以取回物品。 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三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二)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三)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作为经费来源的;(四)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物品的;(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 二、城管没收东西开收据吗 城管不能没收,但可以扣留。城管有扣留和罚款的权利,但是要给收据,罚款要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城管没开收据可以向城建部门申诉,控告,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也可以向媒体求助这是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作为经费来源的; (四)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物品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 三、城管扣押我的东西需要走什么手续 (一)城管没收的工具,在违章者根据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后,是可以要回的。(二)城管部门对依法实施扣押或没收的物品主要有以下4种处理方式:1、违章者根据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后,扣押物品归还当事人;2、扣押后决定没收的蔬果、食品等,在当天运送给社会福利部门,由福利部门开具接收证明;3、暂扣的横幅、纸箱等不便保存、无经济价值的物品,则当场销毁;4、依法决定没收的或当事人未接受处理的扣押物品,由当地城管部门向市财政局申请处理,在上级财政部门核准同意后,请物价部门进行估价,有拍卖价值的进行公开拍卖,无拍卖价值的经粉碎破坏后交废品回收公司回收,所得款项全额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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