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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一个多月,还欠1600元的工资。请告诉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释义
    欠工人工资不给最有效的方法有: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由该部门责令期限支付,并加付赔偿金;可以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提到离职一个多月,但老板还是不批准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拒不批准的,劳动者可以请工会的组织出面调解,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后,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在公司工作了一个多月,因为吵架无缘无故离职了。公司不发工资是正确的吗?
    法律分析:辞职了公司不发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我已经工作了一个月了。入职第一天,企业没有告诉我试用期一周没有工资,直到离职才告诉我试用期第一周没有工资,我做了一个月,企业也没有找我签劳动合同
    有工资,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打卡纪录,公司应当支付工资等相关内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当时入职的时候签了一个未满六个月离职需扣除1000元的工资我想问这个合理嘛
    辞职了,老板还压一个月的工资,不合理。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在工厂工作了7天,没有离职,自动离职,到现在工资也没给,一个多月了
    法律分析:首先要看你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是一周以内(7天)离职是没有工资的,工厂也不用赔偿,但是7天以上,又签订了劳动合同,那就有工资,不过你要提前3天提出离职申请,或者跟领导协商离职时间。另外,还要看你的劳动合同里面有没有约定关于这方面的条款,例如是不是有写入职15天内离职没有工资之类的,如果是这样工厂也有可能不给你发工资。如果工厂违反劳动法规定你可以去劳动局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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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6: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