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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买卖中如何进行交付
释义
    交付含义: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及使用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转移。
    交付程序如下:
    (1)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4)随附资料:出卖人提供商品房质量备案表、商品房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
    (5)其他条件: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也应当具备,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应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买受人入住的先决条件,否则买受人有权依此每天获得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赔偿金。
    (6)不视为交房: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商品房的交付。
    一、买房如何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买受人一次将全部房款交付给出卖人显然存有巨大风险,为此双方商定可以分期付款,付款方式如下:
    (1)第一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自行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主体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全部内部设备安装完毕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全部装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四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银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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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0: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