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条款里面的不赔之类的条款是否合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重疾险的条款中加入了一些不赔之类的条款,如“患病前未尽调查义务”、“疾病与患病前的职业或工作有关”等,这些条款是否合法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以明确、清楚的方式告知被保险人有关条款的内容,且不得加入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如果保险公司未尽告知义务或加入了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向被保险人明确、清楚地告知有关保险合同的条款和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保险公司不得在保险合同中加入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预约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应当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订立和履行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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