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出厂检验制度 |
释义 | 法律分析:1. 品管员应经劳动和质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化验员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应产品的出厂检验能力。 2. 品管部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符合产品出厂检验的要求,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3. 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每年与诸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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