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抚养费如何计算 |
释义 | 离婚案件,如果夫妻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的,就需对抚养权以及抚养费进行明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未抚养孩子一方的义务主要表现在对孩子的探视权、支付抚养费方面。 1. 支付抚养费 根据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还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抚养费可能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子女可以随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新的合理的抚养费。 (3)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 探视权 一方不抚养孩子的,拥有对孩子的探视权利。探视孩子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根据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非抚养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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