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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怎样处理子女医疗保险和教育费用?
释义
    法律分析:离婚后,子女的医疗保险和教育费用问题一直是困扰离婚家庭的难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由离婚双方协商解决子女抚养、教育、医疗等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根据《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和《义务教育法》规定,未成年人的医疗费用和义务教育费用由父母承担。如果父母离婚,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调解、裁决。
    2. 《医疗纠纷处理办法》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的服务对象因就诊、住院等医疗活动需支付费用的,费用由服务对象或者其责任人承担。
    3. 《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学生,分别给予免学杂费、免部分或者全部书本费的待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活补贴制度。对不符合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的学生,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负责补助。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保管问题,应当由父母共同行使抚养、教育和财产保管权,也可以由一方行使。未成年子女生活必需支出由父母共同承担;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所生的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父母共同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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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4: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