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海口市龙华区东湖路1号2、琼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府城镇建国路17号3、美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青年路70—1号附近4、秀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海秀卫生院内5、龙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花路20号别墅内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 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的规定,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