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若是劳动者怀孕的,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按照职工休产假之前的工资标准发放,如果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休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要满足条件,才能领取生育保险金: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4、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