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的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
释义 | 结婚后的嫁妆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认定嫁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双方就此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嫁妆属于女方父母为了女儿出嫁赠与女儿的财产,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所以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女方可以要回嫁妆吗? 离婚女方不一定能要回嫁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女方的嫁妆是女方父母明确表示归女方所有或者是已经过户到女方名下的不动产,归女方个人所有,女方能要回。但是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先对嫁妆进行分割,属于女方的部分可要回。 二、结婚一年离婚嫁妆如何处理 结婚一年后离婚嫁妆处理: 1、登记结婚前的陪嫁嫁妆定为女方家属对女方的个人赠与,此时应退还嫁妆,归女方所有; 2、登记结婚后,女方家属未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个人赠与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是否退还嫁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分割财产。 但夫妻双方对嫁妆有特别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确定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如果嫁妆明显是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也应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结婚一年想离婚女方带嫁妆怎么办? 结婚一年离婚嫁妆是否能退需要视情况而定。1、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此时嫁妆应当退还,归女方所有。2、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嫁妆是否退还,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财产分割。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当然,如果该嫁妆很明显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也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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