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 辞职 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 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 劳动合同 ,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 试用期 的,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可以随时辞职,之后,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5、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 工资 ,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况下和劳动者签订了 违约金 条款。 6、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能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和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况下约定违约金条款。 7、如单位存在无故 拖欠工资 、 克扣工资 、不按照 劳动法 支付 加班工资 、不依法办理 社会保险 、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以上就是 离职补偿金 是多少的答案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