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政府投资的主要原则如下: 1、弥补市场失灵。 2、维护资源配置的效率。 3、调节宏观经济运行。 政府投资的内容范围,主要包括公益性服务领域、基础性投资领域和“三农”支出。《政府投资条例》第六条 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应当符合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国家通过建立项目库等方式,加强对使用政府投资资金项目的储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