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破产如何处理? |
释义 | 民间借贷的担保人是企业法人,破产后债权人可申报债权,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民间借贷中的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保证人在借款人不能履行借款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1、民间借贷的担保人作为企业法人,若企业破产,民间借贷债权人可申报债权并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2、民间借贷中的保证是指贷款人与保证人约定,当借款人到期未能履行借款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方式。 3、民间借贷保证可采用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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