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是否可以用债权作为质押担保
释义
    债权可作为质押担保,但需注意合法有效、可转让、特定性等要求。不存在、无效、已消灭的债权和存在法律瑕疵的债权不宜质押,诉讼时效已届满的债权也不宜质押。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质押的债权必须在设定质押时已发生或数额已确定。可以用债权作为担保品。1、成为担保品的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首先,以不存在、无效的、已经消灭的债权设定担保品,即为标的不能,担保无效。其次,存在法律瑕疵的债权亦不宜担保,如可变更、可撤销的债权。此类债权在被变更、撤销前,效力待定,有不可预测性,最终会给质权人带来风险。最後,诉讼时效已届满的债权不宜担保。此类债权中,质权人主张第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请求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担保的目的无法实现,因此不宜担保。2、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设定担保的合同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这是由质权最终实现的方式决定的。当主债务人违约,债权届时未得清偿时,债权人作为质权人就获得了出质债权的请求权,要求第三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此时,相当於出质债权的权利主体发生了变更,即质权人取得了出质债权之权利人的地位,成为第三债务人的债权人。3、可成为担保品之债权应具有特定性。担保的债权的特定性,一是指在设定担保时,用於出质的合同债权已经发生或数额已确定。如果所约定用於担保的债权是否发生处於不确定的状态或虽已发生但数额尚未确定,就可能影响被抵押担保债权的实现。《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6:2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