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购房合同签订后一直没有给备案的,买方应该及时催促开发商办理。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携带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