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施工合同可使用定金作为担保,确保合同履行。第三方提供担保时,可要求反担保。定金合同由当事人约定,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交付定金后,如数额不符合约定,视为变更约定。适用。签订施工合同时,当事人可以约定支付定金作为担保,保证施工合同顺利履行。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实际交付定金时,定金合同即成立。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的数额,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如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则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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