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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预付款担保函是如何的?你们有什么建议?
释义
    预付款保函在国际承包业务中使用时,是由承包人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则由银行向受益人退还该款项。
    预付款保函除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使用外,也适用于货物进出口、劳务合作和技术贸易等业务。例如,在成套设备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带有预付性质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价款。在这种交易中,进口人在签订合同后,工程预付款担保函向出口人开立履约保证书,由银行保证进口人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价款,同时,出口人也向对方开立还款保证书。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货,银行保证及时偿还进口人已付款项的本金及所产生的利息。
    预付款担保的特点是什么预付款担保的特征
    预付款担保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承包人能够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偿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预付金额。如果承包人中途毁约,中止工程,使发包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则发包人作为保函的受益人有权凭预付款担保向银行索赔该保函的担保金额作为补偿。
    投标担保的主要作用是要确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要撤回投标书,以及投标人在中标后保证与业主签订合同并提交业主所要求的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等。
    有担保的借条应该怎么写?你们有例子吗?
    借条
    今借到cc人民币(大写),¥(小写)。承诺于年月日之前还清,若逾期还款,则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其计算方法为:所欠借款本息之和的4‰乘以违约天数)及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借款人:(签名、指印)联系电话:共同借款人:(签名、指印)借款日期:年月日连带保证人(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承诺书
    一、本人自愿为提供情万元借款连带责任担保。
    二、如借款人到期不及时归还,由我代为还清所有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债权人主张债权的诉讼费、律师等一切费用。
    三、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本担保为不可撤销的、不可免除的、连带和无限责任的担保责任之担保。
    承诺人
    担保无效上诉状的含义是如何的?你们能回答吗?
    上诉状分为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和行政上诉状。
    1.刑事上诉状
    是刑事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上诉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原审裁决或重新审理而提出的诉讼书状。
    2.民事上诉状
    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或裁定,依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判决或裁定,或重新审理的书状。
    3.行政上诉状
    是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对行政案件做出的裁定或判决,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担保无效上诉状变更原裁判的一种法律文书。
    工程预付款多长时间能到账?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1、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
    2、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向承包人支付应付预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工程预付款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给预算专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确认;
    2、预算办根据合同约定的预付比例审核预付款,签署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然后交给财务部;
    3、财务部再次复核后,交给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然后将审核审批通过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给出纳安排付款。
    清结债务函是什么?这个东西很重要吗?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即为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设定的,是民事主体主动参与民事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经济交往的法律表现。同时,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产生合同之债。[1]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根据清结债权债务函取得利益的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该内容由 唐永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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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1: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