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在夜间发生故障时,驾驶人要做什么以确保安全? |
释义 | 夜间车辆发生故障时,要尽量选择安全区域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和后位灯,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该转移到安全地点,不要在车内停留。 应急灯(双闪)。同时也需打开大灯,在车后150米以外放置警示标示。如果是高速,车上人员应立即转移至安全地带,放置警示标志500米外。 当车辆在夜间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先打开危险报警灯,在车辆能移动的情况下,将车停靠在安全的地段,并将三角架放置车后50-100米的距离,高速公路上需要放置在150米以外。倘如车辆无法正常移动,驾驶员除了要打开危险报警灯和放置三脚架之外,还不能在车内停留,也不能在车附近逗留,应尽快转移到安全位置,确保安全后拨打保险或救援电话。 对于难以移动的事故车辆,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在有些情况下,无法将故障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如故障发生在车少人稀的路段,找不到可以帮助移车的人,或是车辆较重无法移动,在这种情况下,驾驶员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所谓“持续开启”,就是让危险报警闪光灯一直闪烁至事故排除。 同时,还应采取在来车方向设置誓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誓距离。车辆上道路行驶,应随车携带警告标志、灭火器等,一旦发生故障可以来取紧急措施。本法只对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的车辆规定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而这里对“示警距离”究竟多少米合适,未作具体规定,需要驾驶员根据当时的天气状况、故障车辆所处的路段的交通情况、路面情况、时间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要给过往的其他车辆以足够的示警和采取有效措施的距离。 示警距离过短,待其他车辆发现警告标志时已来不及采取措施,特别是晚上,车辆的速度一般较快,驾驶员千万不要认为这时车少人稀而放松警惕而不设警告标志。一般情况下,如是在夜间发生事故,事故车辆除应按上述规定持续开启危险报警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外,还应开启示宽灯和尾灯以保证自身和过往车辆的安全。 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禁止在高速公路行车道、桥梁、匝道、匝道桥上和隧道内停放、检修车辆,因车辆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的,驾驶人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入紧急停车带,设置警示标志;难以移动的,车辆驾驶人应当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且迅速报警。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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