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
释义 |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有: 1.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2.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财产权、人身权受到侵犯,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者灭失的客观事实。 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就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前因后果的联系,只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这种因果关系,说明损害是由违法行为所引起的,行为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4.主观过错。主观过错是构成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一、怎样能认定侵犯商标权 侵犯商标权,是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侵犯商标权,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认定: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二、怎么正确界定缔约过失责任 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条件有: 1.缔约过失行为人须有主观过错。 2.必须实施了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反契约义务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3.有缔约一方信赖利益之损害事实存在。 4.缔约过失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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