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一经订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期间内当事人不得单方解除。但在以下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被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双方达成解除保险合同的协议; 3.依法被撤销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不再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保险合同已经生效并进行了部分保障,则解除合同时,保险人有权扣除已经给付的保费和实际发生的保险费用后将剩余保费退还给被保险人。同时,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否则可能会影响理赔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自订立时生效,保险期间内,当事人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保险标的毁损或丧失,或者被保险人死亡; (二)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解除合同,经保险人同意; (三)被保险人依法被撤销机动车驾驶证,不再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的; (四)不得不依照法律强制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保险费: (一)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不能实现目的的; (二)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保险金等义务,并在逾期后一个月内仍未履行的; (三)以欺诈手段使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