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期满后,如果没有续保或者没有退保,则保险合同自动失效。因此,合同期满后无需办理解除手续。但如果保险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或者另有规定的,需按约定或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保险合同到期,没有续保或者没有退保的,保险合同自动失效。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合同期满,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退保或者续保,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发出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合同期满或者被解除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不影响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知识产权义务、侵权责任等条款的效力。 总结:交通保险合同期满后,无需办理解除手续,除非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或有另行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期满后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出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