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保险合同是一种保险合同,同其他保险合同一样,一旦签订便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义务。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下解除合同。同时,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告知投保人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期限,如果保险人未尽告知义务,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前应当向投保人告知本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2.《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人未尽告知义务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后六十日内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违约、虚报或者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法》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5.《合同法》第七十条:当事人协议的解除条件成就或者变成不可能实现的,可以解除合同。 6.《合同法》第七十一条:因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另一方可以请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