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土地法定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征收土地法定程序有: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征地公告;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公告之日补偿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为单位制定并公告; 6、征地补偿方案报批; 7、征地补偿方案批准; 8、土地补偿登记; 9、补偿,交付土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集体所有的土地、单位、个人的房屋和其他房地产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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