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能转租的房屋有: 1、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房屋; 2、被依法查封、扣押的房屋; 3、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4、房屋的使用条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