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调整范围是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所以民法典合同篇调整的范围是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篇规定。 合同订立要遵循哪些原则? 1、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这种平等是指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即使当事人之间在其他方面具有不平等的关系(如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在订立合同时也必须居于平等的地位。 2、自愿原则 合同当事人有订立和不订立合同的自由,有选择合同当事人、合同的形式、合同内容的自由,有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乃至拥有公权力的国家机关都不得非法干涉。 3、公平原则 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等过程中,要以公平观念来调整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在房地产活动中应该讲诚实、守信用,保证各方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的利益,同时不得通过自己的行为损害第三人和社会的利益。 5、合法原则 合同的内容要合法。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条 【合同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