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受害人申请伤残司法鉴定的,需要带齐以下资料: 1、受害人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带户口本); 2、交通事故认定书; 3、入院记录; 4、出院记录; 5、病历本; 6、疾病诊断证明书; 7、X线报告单、CT报告单、MR报告单等; 8、X光片、CT片及MR片; 9、票据及费用清单并交纳鉴定费用; 10、被鉴定者要亲自去司法鉴定中心接受检查并缴纳鉴定费用。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