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办理居住证所需时间 |
释义 | 居住证办理时限规定为15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0日。居住证的实施体现了城市管理的进步,消除了对流动人口的限制,增加了社会服务和保障功能。居住证也有政策导引作用,分为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对应不同层级的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是中国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的尝试,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北京市于2014年开始实施居住证制度。 法律分析 居住证办理时限(必须依《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之规定居住满半年以上):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申领人领取《居住证》时,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主要意义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首先暂住证制度暗含着对外来人口的某种排斥。“暂住”者,顾名思义“暂时居住”也,这就在时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暂住”需要证件,换言之,无暂住证者不得随意“暂住”,这就在空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种种,显然不合于统一市场的客观要求。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有利于城乡、城际藩篱的破除。 其次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 同时“居住证”一定意义上是对“暂住证”替代,深圳的“居住证”分为两个内容:一为“临时居住证”,二为“居住证”。他们分别对应的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层级的外来人口,所以“居住证”内含一定的当地的政策导引作用。 居住证 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结语 居住证制度的推出标志着城市管理的重要进步,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体现了对流动人口的更加包容和关怀。居住证的办理时限明确,为流动人口提供了更便捷的服务。此举不仅有利于打破城乡、城际间的藩篱,也为流动人口在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提供了保障。居住证的推出,将政府角色从管理向服务的转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居住证的实施也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积累了宝贵经验。持有居住证的人可以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为他们提供了更多机会和福利。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落户条件等因素,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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