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订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看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同对方为自然人;合同对方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核实证照;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2、合同形式: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5、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等等。 一、签了合同后悔了怎么办? 签订后的合同一般不能反悔,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存在法定变更或合同无效的情形时,是可以反悔的。(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2、合同对方为法人: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二、合同成立的时间界限怎样算 合同成立的时间具体如下: (一)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二)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三)采取确认书形式时,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四)法律规定或者约定采用书面形式,但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五)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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