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出售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么? |
释义 | 居民个人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满5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出售时,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窗口按照出售时该房屋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凭缴款证明,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予以土地变更登记。转让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取消原有加注内容“经济适用住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记载的土地性质由“划拔土地”变更为“出让土地”。 一、单位集资房住满2年可以出售吗 单位集资房按经济适用房进行管理,单位集资房需要住满五年才能出售的,所以只住两年是不能出售的。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二、还建房有房产证吗 还建房有房产证,还建房有房产证,一般只要符合了土地使用的相关条件,依法经批准就可以取得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但是需要房主五年后有住房。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维修基金等税费后,即可申领商品房房地产证、土地证以及契税证明。建房一般需要五年,才能拿到房产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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