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属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一、专属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1、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有哪些.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 法院 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 二、专属管辖的四个案件种类是什么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案件的专属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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