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高铁学生票使用时间没有限制,但是一年只能使用四次。根据铁路官方的信息,自2021年4月8日起,学生购买学生票不再受每学年6月1日至9月30日、12 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时间限制,但每学年依旧只能购买4次。 学生票优惠区间中填写的车站所在城市,按该站所属地级及以上城市进行发售。如果学生减价优待证记载的车站是没有快车或直通车停靠的车站时,离该站最近的大站(可以超过减价优待证规定的区间)可以发售学生票;因此超过减价优待证上记载的区间乘车时,对超过区间按一般旅客办理,核收票价差额。不符合规定条件、超过减价优待证记载的区间乘车时,按全程全价核收票价差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四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