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期待合伙人欠款的问题? |
释义 | 解决欠款问题可由债权人和欠款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通过诉讼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企业和个人合伙的法律问题? 个人合伙的法律规定:二个以上公民按约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法律行为或组织形式。各当事人为合伙人。合伙人通过合伙合同明确规定各自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和合伙终止等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合伙办厂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合伙办厂需注意的问题有:1、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2、全体合伙人应当协商一致、自愿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第五条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合伙人能转让自己的股份吗? 合伙人可以将自己股份转让,但是应当经所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债务应当由所有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的问题 合伙企业变更流程:1、领取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提交文件,申请变更登记;3、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所需的材料有: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定书、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新修改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全体合伙人对该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等。准备好变更资料去工商局更改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人私自卖共同财产? 私自出卖变卖合伙企业的财产是违法行为。合伙企业的财产是属于全体合伙人共有的。私自出卖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的行为,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无权处分人进行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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