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财产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一、哪些财产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婚内分割 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进行分割,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财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三、法院会把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吗 对一方婚前己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则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结合我国现行执行法律规范,可以这样认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执行中,当债务是被执行人个人债务时,不能执行被执行人配偶的个人财产,只能执行被执行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自己应享有的份额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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