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年检流程 (一)领取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 (二)提交验照材料。 (三)验照材料受理、办理: 1、个体工商户验照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理验照。 2、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再申报验照。 3、个体工商户在停业期间应当参加验照;在验照期间要求停业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先验照后停业。 4、登记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进行审查(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除外)。审查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验照;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5、凡申请材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对提交材料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出具收件回执,待审查合格后通过验照,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二、个体户营业执照年检的登记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 (二)委托办理的出据相关委托材料证件、证明 (三)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经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许可证明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