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呢? |
释义 | 离婚协议包括: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对子女的探视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一、男方写离婚协议书怎样写? 男方自愿离婚协议书的写作方法: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二、离婚协议书谁写谁写是怎么写的 离婚协议书由夫妻双方共同书写。离婚协议书应写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写明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写明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写明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还要写明如果一方在离婚后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以及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内容。 三、夫妻一方为残疾人的规定 残疾人离婚并无法律上的特殊规定,但是法官在对残疾人离婚的审理中,会适当照顾残疾人一方,主要体现在: 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考虑到残疾人的残疾程度以及自身条件的不同对残疾人离婚后是否能够保持较好的生活状态具有很大影响,因此可能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如共同财产的多寡、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的健康状况、谋生能力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适当多分;在双方均为残疾人的情况下,会对残疾人一方或者残疾程度较重、条件较差的一方给予照顾。 2、处理住房时残疾人一方应有优先权。具体内容包括: (1)双方共有的房屋,残疾人一方有权要求多分。 (2)双方共同承租房屋的,残疾人一方有优先承租权。 (3)残疾人结婚后居住在非残疾人一方的房屋中、因离婚而无房屋居住的,非残疾人一方有条件的应当给予帮助。 3、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 4、残疾夫妻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当考虑残疾人父母一方的意愿。在确定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人时,可优先考虑有抚养能力且要求抚养子女的残疾人一方的意愿。这实际上是在不影响到子女利益的基本原则上,赋予了残疾人一方对子女的优先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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