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非法人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它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投资人为中国公民、名称不能使用特定字样,投资可以是个人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章程和最低注册资本的法定要求。 法律分析 1.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4.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提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解释: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不能作为投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解释1: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用“劳务”出资。 解释2: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不能用“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解释3: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章程”“最低注册资本”的法定要求。 结语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其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虽然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此外,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投资人为中国公民、名称中不得使用特定字样等,而对于出资方式和注册资本则没有法定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第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强制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对于违法强制提供财力、物力、人力的行为,个人独资企业有权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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