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从2021年8月1日起,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各设区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省人力社保厅备案。风险提示:当地用人单位在约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时,应当符合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约定劳动合同,但劳动者要求签订书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