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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应该怎样签订劳动合同
释义
    1、企业应该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需要双方依法协商达成一致,在合同中约定劳动期限、工作内容、休息休假等重要的事项,并共同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一、续签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为了确保符合上述时间规定,用人单位就要把握好确定劳动合同到期的时间、讨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的时间以及做出决定的时间。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条也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续订,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将续订手续办理完毕。
    3、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依法发出续签意向,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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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6:5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