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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认定离婚前转移财产?
释义
    法律分析:
    认定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包括以下两类:
    1、积极转移财产的情形有,转移已有存款;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私自出售房屋;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2、消极转移的情形一般有,制作虚假的欠条;虚报开支;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离婚前转移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认定包括转移已有存款、私自出售夫妻共同财产、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等行为,有恶意转移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判决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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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1: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