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的债权真实有效性是判断是否能优先受法律保护的关键。在此方面,法律关注的原则是:诚实信用、自愿、合法、等价有偿。诚实信用是最重要的原则,意味着双方必须诚实相待、信守承诺。自愿原则意味着任何一方都有权选择是否借贷。合法原则意味着任何借贷交易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等价有偿原则则意味着债务人必须按照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借款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借款人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出借人归还借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借贷合同是一方出借货币,另一方支付利息或者偿还同等数量的货币的合同。”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借款人可以举证证明其已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如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可以由出借人提供书面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以上法律依据是民间借贷债权真实有效的判断标准。任何借贷交易都必须遵循这些规定,确保债权的真实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