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劳动合同的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能否主张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没有续约,劳动者是否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是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反过来说,只有用人单位降低待遇或其他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才可以主张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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