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证明书不是医院写的,医院只可以写诊断证明书。诊断书是病情的证明,无论是工伤还是属于其他的伤害,医院的诊断书只能证明患者的身体的某个部位,受到了某种程度的伤害,需要休息多少天。工伤证明书是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如果涉及到工伤鉴定或者是证明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工伤的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工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不需等到痊愈。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