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共有房产如何确定份额 |
释义 | 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中共同共有人的权力及全部共有物,应得到全体共有人同意后,才能对共有物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共同共有的关系一般发生在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中,最典型的就是夫妻关系以及个人合伙和企业之间的联营。 共同共有可以办理《房屋共有权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法继承人同时继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所继承的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法人同时出资购买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即按出资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的颁发方式: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房屋所有权证》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证书由市、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 共同共有份额的首先看当初是否有约定或者约定是否明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是家庭关系的情况就认定为共同共有。除此之外,其它关系认定为按份共有。同时,也可以按照共同共有人的出资额来确定份额,不能按照出资额确定的视为等额享有。 综上所述,共同买房时,一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候,购房人有二人以上,开发商会提供一份份额协议给购房人填写。里面主要有两条约定:一是明确写明各个购房人占有房屋的份额,二是不约定各人占有份额,直接按照平均分配的额度来确定占有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二条 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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