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可以将被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
释义 | 本文主要介绍了涉外民事关系的认定情形、涉外法律中的民事关系的定义以及涉外法律民事关系的特征。涉外民事关系的认定包括当事人国籍、居所地、标的物和法律事实等因素,涉外民事关系是指涉及外国的民事法律关系。涉外法律民事关系具有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人身关系、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形成等特征。 法律分析 一、民事关系具有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2、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3、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4、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5、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二、涉外法律中的民事关系是指什么 1、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也称“国际私法关系”。凡主体、客体、权利和义务这些因素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因素涉及外国的民事法律关系。 2、主体为外国因素,指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为外国国家、法人或自然人;客体为外国因素,指做为民事法律关系的物位于外国;权利和义务为外国因素,指产生该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 三、涉外法律民事关系的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作为法律关系的一种,它有着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如它是人和人的关系,是体现国家意志的社会关系等,同时它也有自己的具体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产生以后,民事法律规范便落实为约束当事人行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民事权利的实现和民事义务的履行,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违反民事义务会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即承担民事责任。民事法律规范是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根据,民事法律事实是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原因,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结果。 2、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就决定了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平等,它们互相独立,互不隶属。同时,由于主体地位平等,决定了其权利义务也是对等的,一方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只有民法规范不会形成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还要有民事法律事实,才能形成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 结语 涉外民事关系具有多种情形,如当事人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组织,当事人的居所地在国外,标的物在国外,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等。涉外民事关系是指涉及外国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权利和义务等因素涉及外国。涉外民事关系具有民事关系的一般特征,如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等。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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