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暂予监外执行刑期折抵刑期的规定是在与监外执行的时间的话,是不能够折抵刑期的,因为在于监外执行实际上是根本没有限制人们的人身自由,所以要和他们的一些限制人身自由的形式拘留存在着一些差异。发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的情况与法院作出收监决定之间会有时间差,这个问题通过司法技术即可解决。比如,法院在收监执行决定书中可以明确规定时间差不得作为刑罚执行时间,剩余刑期应因此顺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