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居民户口簿里的内容与居民身份证的内容不同,对集体户口性质的只在居民户口簿里登记,应该是有江苏省公安厅注明的某某市(区、县)的公安局印章,没有江苏省字眼。居民身份证的登记内容没有对个人的户口性质作为登记事项,只有居民身份证的颁发机关是县级行政区划的县公安局、不设区的市公安局(即县级市的公安局)这个两种前面冠以江苏省、设区市的公安分局(地级市的市辖区公安分局)这个前面直接以地级市加市辖区冠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