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期间申请海外工作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需要缴纳保证金,应当明确规定金额及用途。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被刑事拘留的人,因特殊原因需要出境的,应当取得机关的批准。取保候审的人,因特殊原因需要出境的,应当报请批准机关同意。被批准出境的,应当按期回国,不得迟延。未经批准或者违反批准出境期限,逃避刑事追究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证金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个人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之间及其内部之间在合同中规定应当提供保证的,应当提供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应当由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确定;没有协商或者协商不明确的,由当事人根据保证金的用途、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以及合同有关法律规定等因素确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约定违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履行义务的价值。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守约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